資源稅改革方案因通脹壓力嚴峻將延遲出臺
時間:2008-7-10
來源:中國證券網(wǎng)-上海證券報
針對“資源稅改革方案即將出臺”的市場傳言,權威部門有關人士近日對上海證券報表示,在目前通脹壓力比較嚴峻的情況下,原本打算近期出臺的資源稅改革方案估計在未來3個月內不會出臺。
據(jù)透露,國家財稅部門*近確實向國務院遞交了一份涉及到資源稅改革內容的方案,但未獲通過!斑@不表示不出臺了,只是時間上延遲了。”這位人士說。
上周,一則“資源稅改革方案周末將出臺”的市場傳言令股市劇烈震蕩,尤其是相關的煤炭板塊更是出現(xiàn)大幅下挫。
傳說中的方案包括兩方面核心內容:一是征收方式由從量征收改為從價征收;二是征收標準會適當提高,有可能按照銷售收入10%計征。這一標準較市場早前預期的3%-5%高出許多。
“煤炭股的暴跌,反映出市場信心嚴重不足!逼桨沧C券煤炭分析師陳亮昨日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從其掌握的情況看,資源稅改革方案近期應該不會推出。
他說,國家稅務總局稅收科學研究所一位專家昨天告訴他,在目前通脹壓力較大和奧運會即將到來的情況下,有關部門做任何有可能引起價格波動的決策都會非常謹慎。而資源稅改革一旦實施,則必然會進一步推升煤價。
而且,陳亮認為,資源稅改革與當前的煤炭價格臨時干預政策不太協(xié)調。
不過,無論如何,我國的資源稅改革已漸行漸近。
自2006年以來,財政部、稅務總局等部門逐漸開始研究并形成了較為清晰的改革思路。今年4月,財政部稅政司司長史耀斌曾公開表示,為了保護資源、提高資源綜合利用效率,將把從量征收資源稅改成從價征收,以提高對資源稅的調控力度,并說這個方案已經成熟,也許今年就會出臺。此后,國家稅務總局局長肖捷也表示,改革資源稅制度是下一步稅制改革的重點之一。
對于有關部門正在醞釀的資源稅改革方案,專家認為,與現(xiàn)行的從量征收相比,從價征收有助于體現(xiàn)我國的資源稀缺程度,增加財政收入,是我國資源稅的改革方向。
以原油為例,我國一直慣用的每噸8-30元的資源稅直到2005年7月1日才進行了初次調整,調整為每噸14-30元。這些都是從量定額計征,相對于高油價,較低的資源稅顯然不符合資源稅對級差收入進行利潤調節(jié)的稅收本質。
隨著石油資源儲量的減少和世界經濟的復蘇,石油價格在近十年來急劇上漲。尤其是近期國際石油市場受到伊朗核問題和投機炒作等多種因素的影響,油價一直居高不下,石油企業(yè)的收入也水漲船高,利潤大幅上漲。但是,由于這些企業(yè)的稅負還保持在原標準,稅后收益完全歸企業(yè)所有,使資源稅應具有的調節(jié)收益的職能無法充分發(fā)揮。
從我國石油天然氣行業(yè)近年來的主要經濟指標來看,早已扭轉全行業(yè)虧損的局面。2005年,僅中石油一家就實現(xiàn)銷售收入6720億元,利稅額3166億元,利潤額1756億元。而石油開采行業(yè)的下游行業(yè)——石油化工工業(yè)近年來一直保持微利水平,這也說明了石油開采企業(yè)受益于石油價格的上漲。
國家稅務總局的*新數(shù)據(jù)也顯示,僅在增值稅和企業(yè)所得稅方面,今年1至4月,煤炭開采、石油開采、冶金和金屬礦采選業(yè)三大采礦業(yè)的增長幅度均超過40%!
對此,國務院發(fā)展研究中心產業(yè)經濟研究部部長馮飛曾多次表示,目前中國的能源資源價格形成機制*大的問題突出表現(xiàn)在“三個不反映”上:一不反映資源的需求稀缺程度;二不反映供求關系;三不反映環(huán)境污染造成的外部成本。尤其是資源價格缺少彈性,不能利用價格手段激勵節(jié)能。
有資料顯示,中國礦產資源浪費嚴重,總回收率和共伴生礦綜合利用率分別只有30%和35%左右,比國外先進水平低20個百分點,并且大中型礦山中有43%沒有開展綜合利用。
馮飛認為,中國有必要采用一種經濟手段,創(chuàng)造對節(jié)能的激勵機制!捌渲*重要的是政策工具,也就是能源資源價格形成機制的改革以及稅收政策的完善。”
中國國家信息中心經濟預測部世界經濟研究室主任牛犁也認為,按目前石油行業(yè)的利潤水平,14-30元/噸的資源稅不能起到調節(jié)級差收入的作用。若充分考慮兩大石油公司生產條件的不同,劣等石油資源因其自身條件的惡劣,應該少征、免征資源稅甚至給予補貼。
專家認為,征收標準方面,可以參考美國的做法,按照銷售額的0%-12.5%征收礦區(qū)使用費,這樣能夠比較充分地體現(xiàn)對級差收入的調節(jié)作用。
“目前煤價不斷上漲,此時改革資源稅無疑將推高煤炭價格,因此目前并不是推出資源稅改革的時機!睎|方證券煤炭行業(yè)首席分析師王帥認為,當電價市場化程度提高(煤電聯(lián)動)后,才利于實施資源稅改革。
實際上,早在去年記者就從國土資源部獲悉,相關部門正在加快資源稅費改革研究,并確定了煤炭資源稅費改革的方向:建立與資源利用水平掛鉤的浮動費率制度,根據(jù)不同采區(qū)回采率實行不同的費率,并實行累進費率;擬選擇部分煤炭產區(qū)進行儲量計征煤炭資源稅試點。但是,相關部門并沒給出具體時間表。
“從資源稅出臺的根本目的來說,是為了提高能源使用成本,實現(xiàn)節(jié)能降耗,*終實現(xiàn)經濟增長模式的轉變!蓖鯉浾f,煤炭只是上游資源,對其征收資源稅必然且應該向下游正常傳導,這是合理的。
所以,“只有當電價市場化程度提高(煤電聯(lián)動)后,資源稅上漲才能*終體現(xiàn)煤炭資源的固有價值!彼f,某種程度上,資源稅征收與煤電聯(lián)動有一定的“聯(lián)動性”。
王帥分析指出,從煤炭行業(yè)目前供求關系來看,煤炭行業(yè)處于高度景氣時期,完全有能力將增加的資源稅成本轉嫁至下游行業(yè)。但在當前通貨膨脹壓力較大的情況下,短期內出臺資源稅改革方案的可能性依然不大。
“與此同時,征收資源稅將推高煤炭價格,這與當前的煤炭價格臨時干預政策有一定的矛盾性!蓖鯉浾f。
對此,國金證券分析師龔云華也持相似看法。他認為,雖然從長遠而言,煤炭資源稅費改革是大勢所趨,是煤炭價格市場化的必然環(huán)節(jié),出臺是遲早的事情。但是,奧運會之前出臺資源稅改革的可能性比較小,因為這會進一步推升煤炭價格。
“控制CPI和PPI的上漲仍是目前宏觀經濟政策的重點,在剛調整過成品油價格和電價之后,對不允許漲價的煤炭上調資源稅的可能性非常小!绷硪晃环治鋈耸空f。
王帥進一步分析指出,盡管煤炭價格的上漲推動了煤炭行業(yè)利潤大幅增長,但從煤炭行業(yè)來看,由于存在較大的社會負擔,整個煤炭行業(yè)盈利能力并不強。為此,加大資源稅征收力度是針對煤炭行業(yè)“暴利”的說法難以成立。
比如,“2007年,煤炭銷量超過1億噸的大同集團利潤僅為1億元,即使今年利潤翻番,也僅有2億元,噸煤凈利潤只有2元/噸;產量達3000萬噸的開灤集團2007年利潤總額也只有3.2億元;東北等資源枯竭型礦區(qū)由于社會負擔沉重,盈利能力更是低下。”王帥說,可以看出,當前煤炭行業(yè)并非“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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